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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贷款

发布日期:2012/6/17


授信业务

本类业务适用于与我公司长期合作的企业,可以在担保合适的条件下给予一定金额的一年期授信,但使用方式需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或者委托贷款方式,企业随用随贷,不需再另行上会审议。担保主要有房产抵押、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其他可质押权利等我公司认可的保证方式。


居间业务

本业务品种主要为支持贸易类客户的资金需求。企业、我公司、大型生产厂商签订三方协议,由我公司为客户提供融资支持(企业需匹配部分自有资金)向大型生产厂商购买货物,大型生产厂商承担融资下货物按照我公司指令放货责任(如未按照我公司指令放货,则其承担向我公司退款责任),企业归还我公司融资敞口,我公司给予企业相应金额的放货指令。本品种可以支持企业实现规模采购,降低采购价格,增加采购返点等收益。


融资类担保

东方国投控股公司下属投资担保公司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一家集担保和投资为一体的综合投资担保机构。企业拥有高素质的专业管理人员,本着“诚信、专业、合作、创新”的经营理念,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为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高效、便捷的优质服务。

(1)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业务
为企业申请银行流动资金贷款以满足其生产经营活动中临时性、季节性资金需要而提供的担保。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业务可分为:
临时性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主要是为企业一次性的临时资金需要或弥补其他支付性资金不足而提供的短期贷款担保支持。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期限一般在三个月到一年,主要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周转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期限一般在一年以上、三年以内,主要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占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最高综合授信项下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企业与银行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与担保公司一次性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企业可以多次提款、逐笔归还贷款、循环使用贷款资金。

(2)银行项目贷款担保业务
为企业申请银行用于某一特定项目的贷款,如新建、扩建、改造、开发与购置设备等目的所提供的贷款担保业务。贷款担保期限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一般为三年以上。

(3)银行票据担保业务
为企业办理流动资金项下的银行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提供的保证。提供保证的期限一般为三个月至半年

(4)银行保函担保业务
为企业在银行开具的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付款保函、投标保函等)业务提供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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